玻璃窑炉静电除尘器的性能要求

玻璃窑炉静电除尘器的性能要求:
1.静电除尘器在玻璃窑炉的额定负荷工况条件下,本体阻力小于300Pa;本体漏风率小于2%,除尘效率不低于92.5%,温降小于20℃。
2根据燃料情况乙方在极线设计方面充分考虑防止反电晕措施,且乙方不能以烟气调质剂作为性能的条件。
3集尘面积应有10%的裕量。
4除尘器入口断面烟气分布均匀性:б≤0.2(相对均方根系数)
5静电除尘器的钢结构、电瓷件设计温度420℃。
6壳体承受压力:±4000Pa。
7灰斗及排灰口的设计能灰尘能自由流动排出灰斗。每个灰斗的有效贮存容积满足规范要求。
8阳极板和阴极框架的振打程序、间隔均根据燃料自动可调,正常振打时不产生二次飞扬。振打装置使电极整体产生足够强的法向加速度,并设有防止振打器脱落的安全措施,且振打系统运行灵活,无卡死现象。
9设备要求密封性好,严格控制设备漏风率,并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,设备本体温降≤20℃。
10静电除尘器的壳体按±4Kpa压力设计,瞬间承受±6Kpa的脉动压力。壳体为气密型,能防风雨并且充分加强,以承受气流脉动。